卫生局机关制度及车辆管理办法
量,标准为每月230公升,月初一次性由办公室交局领导处理,确实不够,说明原因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3、股室工作用车,由所对口分管领导安排。
4、车辆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局长批准。但外借使用期间的一切费用一律由外借单位负责。
5、所有车辆司机不准脱手让他人借用,如果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
6、司机要爱惜和保管好车辆,要勤以检修、保养,若确需维修及购置配件,须先说明原因,报请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大修由办公室牵头。
**县卫生局
二00五年四月一日
卫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