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网站信息出现安全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提供信息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北仑教科网无法登录,各频道管理员无法进入后台管理系统、发布后的信息无法正常显示等,或出现非法、不文明信息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教科网中心,以便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 校园网络运行与管理
第十五条 校园网的所有设备,包括光缆及其附属配件、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等设备是校园网的关键设备。各单位和个人都应加以爱护,不得随意更改网络线路和设备配置。如果发现问题,将由校园网管理部门会同上级相关部门进行维护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与外单位联网,不得发展校外用户。如有此类事情发生,教科网中心有权加以制止,并拒绝其加入校园网络。
第十七条 各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网络管理中心统一分配的ip地址,不得盗用他人的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网络管理中心有权切断任何未经网络中心批准使用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在北仑教科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
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
未经授权使用,使用网络进入计算机的,或不以真实身份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九条 为保证校园网的稳定和安全,所有用户计算机都要安装预防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尽量不在知名度不高的网站上随意下载软件、软件、程序,以防黑客程序和病毒程序侵入计算机。
第二十条 教科网中心将定期对各学校网络的流量进行监测,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如果因计算机病毒而引起教科网瘫痪或速度减慢等问题,教科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学校有关人员;
2.中断校园网与教科网的连接;
3.病毒杀清后,相关学校以电话形式通知教科网中心(86781909),恢复网络连接。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网网速缓慢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教科网中心,以便及时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科网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