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购买,先再送总经理呈核后交采购人员实施采购。
2 、请购货单上应详填中英文名称、规格、型别、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购实及验收的依据。
3 、 房屋、教学设备、运输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登记,并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 " 固定资产登记 " 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一百三十条 资产的登记
房屋、教学设备、运输设备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管理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时亦同。
第一百三十一条 资产调拨处理
1 、教学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学校内相互调拨时应向管理部门申请,由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拨,并由内务专员负责资产的调拨工作。
2 、资产管理负责人移交时,应会同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第一百三十二条 减损处理
运输设备、教学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注明减损原因,送行政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 ( 总 ) 经理,经核准后,送内务专员转记入 " 固定资产登记 " ,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
第八节 膳食的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 星期一至六学校统一安排就餐,星期日除值班员工外,其他员工不安排就餐。
第一百三十四条 员工如有事不在学校就餐,应及时上报(早上 10 点前,下午 4 点前)。如有不报者每餐罚 3 元。
第九节 卫生清洁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清扫卫生时间:每天晚上下班后一小扫,一个星期一大扫。
第一百三十六条 卫生区域:办公桌、椅、设备、地面等;
第一百三十七条 保持办公室清洁,茶杯用完后及时清洗,摆放整齐,工作用品摆放整齐。
第一百三十八条 在上班时间内要负责好自己工作岗位上的卫生,如桌面、地面等。
第十节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第一百四十条 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一百四十一条 住宿员工应自负水电费及其他日常费用支出,学校只承担支付房租费用。
第一百四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宿舍内各项文娱活动应在晚上 11 点前结束,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宿舍内干违法乱纪的事。
第一百四十四条 员工搬离集体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公物交还给学校。
第一百四十五条 员工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放假员工要把自己的东西交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
第一百四十六条 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轮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内厕所、冲凉房、洗手盆、阳台。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第一百四十七条 凡调出学校的员工,必须在办理调动前交清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否则学校有权不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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