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3 、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一百一十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方式:
1 、价值在 100 元以下的办公用品,由各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由内务专员购买。
2 、价值在 100 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需各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3 、办公用品购回后,经手人必须填写办公用品入库登记表并有部门经理签名方能报销。
第一百一十四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
1 、每天中午 12 : 00—13 : 00 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其余时间不予领取。
2 、墨盒、笔必须以旧换新。
3 、学校每月按需、按量发放纸巾,请节约用纸。
第五节 电话使用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学校电话是为学校与外界沟通、业务开展之用,为规范电话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节省成本,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电话接待服务规定
1 、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灵通职业培训学校”,要求语言规范、简洁、礼貌,不得电话响三次后再接听。
2、 接听电话时声音不要太大或太小,以免影响通话质量及打扰其他人工作,声音要求柔和、适中;找对方时,不得直呼其名,注意礼貌。
3 、接听电话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电话管理规定
1 、学校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学校内打私人电话。
2 、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 、学校不允许员工在学校挂私人长途电话。
第六节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学校车辆必须为学校业务服务,赂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经理先向行政部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由行政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车。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行政部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 其他部门借车,需经行政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才安排。
第一百二十一条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一百二十二条 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行政经部或总经理批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责。
第七节 资产管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教学设备、运输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
第一百二十六条 部门
固定资产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1 、房屋、教学设备、运输设备等资产的盘点、登记等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2 、设备的保养及维护由工程组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
第一百二十八条 盘点
资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季度定期盘点,但对新置者每月对帐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一百二十九条 资产的添置
1 、固定资产的购置由行政部门填购货单、内务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