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可以在行业内部或行业间调剂安置,或通过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对未聘人员进行托管。
3、引导和鼓励富余人员面向农村和企业,富余人员单位要为其创办或进入企业提供条件;采取多种方式,为富余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4、人才服务中心对事业单位未聘人员进行托管,提供配套服务和择业指导,促进未聘人员实现再就业。未聘人员托管时,按照有关规定,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未聘人员三方签订托管协议,托管期限为一年。不愿接受托管的,本人应提出辞职,本人不愿接受托管又不提出辞职的,由原单位办理辞退手续。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人才服务中心开展未聘人员托管工作。
(五)完善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
1、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促进各类人才有序流动。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及人才结构现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人才流动办法,为各类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破人才为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格局,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配合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好人才流动工作。配合人才服务中心在人才招聘、人员托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做好服务,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1、按照有关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的规定,落实事业单位内部治理自主权,包括用人权、经营权等。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按有关政策法规,依法、自主、有效的治理内部事务,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依法保障职工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工会建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协调处理人事治理中出现的人事争议。
3、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由特区人事局和各事业单位业务主管局负责监督。
五、工作步骤
2006年,我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是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搞好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安置未聘人员等工作,确保通过特区顺利验收。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预备阶段(2006年2月17日--2006年3月31日)。
1、加强宣传(2月27日--2月28日)。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特区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政策、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采用广播、宣传标语、召开座谈会、动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转变观念,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熟悉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改革的认同感和心理承受能力,努力营造健康的改革氛围。
2、建立机构(3月1日--3月5日)。成立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并报特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工作实施方案(3月6日--3月13日)。根据特区工作方案制定本乡实施方案。报乡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4、整理编制文件、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文件(3月14日--3月16日)。清理特区编委及其办公室发到乡的事业单位机
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文件及特区人事局发到本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文件。
5、岗位设置(3月17日--3月19日)。编制全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治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岗位(职位)设置方案。
6、编制岗位(职位)说明书(3月20日--3月22日)。组织编制乡事业单位岗位(职位)说明书。
7、制定竞聘方案(3月23日--3月24日)。制定事业单位竞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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