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职能
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人事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人事系统公务员培训。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负责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来固(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承办引进国外智力的具体事宜。
(四)公务员管理科(人才流动开发科)
负责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单项法规的具体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指导依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相关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工勤人员的任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规定;综合管理政府系统的全县性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县政府和报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奖励、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以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奖惩等有关事宜,并对政府各部门任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指导全县人才交流和开发工作,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县各类人才市场;组织指导高等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对少量国家和省、市、县急需、应予保证的高等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提出指令性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国家和县特殊需要人员选调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流动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指导、协调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具体工作。
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