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事局编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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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属于超越承办人职权范围的事项或涉及面广的重大事项,承办的不能直接否定,应及时请示分管领导,经集体研究后,依法提出否定意见。
4、否定申请人的申请,应按限时办结制的规定时间办结,并以书面或口头并登记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否定的理由和依据。
十、失误追究制
1、失职追究制是指本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员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或引起社会不良反映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2、失职的种类
(2)未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材料内容的;
(3)否定申请事项未依法说明理由和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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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