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事局编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3、各股室每月末必须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确保工作不疏漏,不拖延。
七、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是对申请人申请事项按局机关服务指南规定需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的制度。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对申请事项涉及多个股室,主办股室应牵头审核,并将各股室提出的补正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5、对一次性告知的事项可采取当场口头告知、电话告知、书面告知等形式,但必须作好文字记录。
八、顶岗替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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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