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事局编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2、各股室应将涉及审核、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通过本机关行政服务指南栏、政务信息公告栏或发文向外公布。
3、对招考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的工作每个重要环节,都应通过公共场所张贴公告、新闻媒体、县政府或本局网站公告等形式对外公布。
4、本机关组织的面向社会的各类考试,应事先公布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录(聘)用办法,公布考试结果和录(聘)人员名单。
四、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含接听电话)接受询问的首问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股室人)办理的制度。
2、首问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人股室业务范围内的,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按照“限时办结制”及时承办。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