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事局编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4、股室主要负责人对本股室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出勤、考勤制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
3、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因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需面授或考试者,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局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政务公开制
1、政务公开制是指凡涉及本机关审核、审批事项的政策依据、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过程及结果均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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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