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做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
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
(四)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转回申请单位,人事科凭副本办理。
□ 招募甄试
第十三条 人员招募作业程序如下
(一)人事科收集人员拨补申请单至一定时期,即行拟订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
4.预定任用日期;
5.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
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8.场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二)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
1.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刊登何报、何时,然后联络报社。
2.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三)应征信处理:
1.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
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
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
(四)甄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及面谈。
1.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验(由申请单位拟订试题);
(2)定向测验;
(3)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
(4)智力测验。
2.面谈:由申请单位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 :
(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五)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六)结果评定:
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
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七)注意事项:
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 任 用
第十四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科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请他于报
到时携带下列资料:
(一)保证书;
(二)服务自愿书;
(三)员工资料卡;
(四)相片六张;
(五)户籍誊本;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体检表;
(八)扶养亲属申报表;
(九)学历证件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第十五条 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
第十六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事科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
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
第十七条 人事科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引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
逐项协助办理下列:
(一)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