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规章制度 >> 消防安全制度 >> 正文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上一页  [1] [2] [3] 


  • 上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草原防火方案
       森林防火方案
       森林防火奖惩制度
       护林防火火源管制制度
       森林草原防火制度
       试用木材防火制度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沿线林区防火制度
       草原防火条例
       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规则
     
    爱国主义演讲稿
    二○○七年半年反贪局党风廉政总…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
    商务局纠风总结及安排
    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工作方案
    党委工会职工教育自查报告
    新娘单位领导结婚典礼上的祝词
    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打好深化经济体…
    水务局半年工作总结
    小学信息实施工作报告
    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意见
    党委做好抗旱防火工作要点
    消防局防火安全实施方案
    县级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推荐为
    时代先锋—防火办创新示范岗
    森林防火办防火经验发言材料
    文化局防火实施方案
    安监局防火教育管理总结
    消防局防火安全方案
    市冬季防火方案
    消防安全制度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