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火花奖奖励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为异议期。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奖成果有异议,可向省局科技处书面提出。异议由第一完成单位(部门)负责协调,在一个月内提出达成一致的证明材料或处理意见,报评审委员会裁定。无异议者,即行授奖。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三条 科技火花奖的授予
1、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2、获奖成果的奖励金额和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限额:
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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