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中考勤假期管理制度
记过处分,同时扣除其直接领导奖金100元。
第五十五条 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六条 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依情节轻重进行处分,并按事假标准三倍金额扣款。
第五十七条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50%的效益工资,旷工一天及其以上者全年不得任何效益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者合同期内累计旷工六天,公司可不经预告即予以除名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若有变更按人事部最新规定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