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局考勤管理办法
. 行政执法局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行政执法局人员的管理,建立正常、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日常考勤管理
1、行政执法局的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民主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局里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会议、活动、亦纳入考勤。
3、执行早、晚签到制度,早8:00分之前,晚5:00之后(冬季4:30)为签到时间。规定时间内没有签到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3、有事假、病假需要晚到或提前(或中途)离开工作离位的,应当事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因急事不能当面或者事先请假的,亦需向主管局长电话说明,事后被办有关请假手续。一天向主管局长请假,超过一天向局长请假,并填请假审批表,由局长签字,报办公室登记,否则按旷勤处理。
4、如因公事本人无法签到,可与办公室人员联系代替签到,注明情况。
5、每月2日将上个月考勤情况张榜公布,并上报开发区人事局。
考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