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西车辆段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和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强化我段劳动纪律管理,确保全段生产、安全、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济南西车辆段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一、 统一考勤管理
1、 全段职工要严格遵守段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 各车间、公司、科室实行点名制度,对点名不到者要做好记录,查明原因,无特殊情况均视为迟到或旷工。
3、 考勤工作应专人负责,各车间、公司、科室,由主任、公司和科室负责人负责,班组由班(组)长负责(月末由车间、科室、公司负责人签认),按日检查出勤情况,检查职工请假手续是否正确、齐全。按月计算本部门的出勤率、出工率,定期(月、季、年)分析出勤情况,提出改善和提高出勤状况的建议,履行自己的职责。
4、 各考勤部门月初五日前要将上月本部门全部职工考勤表和相应手续齐全的请假单、出勤率、出工率一并交劳资科审核。财务根据劳资科的审批,核发工资。
5、 各部门要加强日常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考勤的有关规定,把个人的考勤情况在内部分配中反映出来,做到奖勤罚懒,减少请假时间,提高出勤率。
6、 各车间、公司、科室、班组均应建立各种假登记簿及零星假登记簿,凡职工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者均应详细记录(注明原因、备查),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 未经段分管领导同意,车间、科室、公司不得集体调休,经批准集体调休时,车间、科室、公司应做好相应记录,并在调休前报段调度、劳资科。
8、 下列情况按旷工办理:(1)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及假期已满未续假又无正当理由者;(2)伪造证件,假借理由请假,经查明属实者;(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分配工作者;(4)迟到超过半小时者。
9、 凡无考勤资料或资料不正确、不完整的财务科应拒绝支付工资;同时劳资、财务要相互合作,互相监督。
二、 统一考勤符号
考勤一律使用“职工考勤计工表”,考勤表填写要认真清楚,实事求是,并严格使用规定的简略号,凡不符合如上要求者,劳资科拒不接受,影响工资发放由本部门考勤负责人负责。
1、 法定假及休假简略号
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节);双休日(公);正常休班(休)。
2、 出勤简略号
日勤(日)白班(白)夜班(夜)日勤值夜班(日/夜)脱产学习(学)出差(差)参加义务劳动(义)。
3、 缺勤简略号
工伤假(伤)病假(病)产假(产)婚假(婚)丧假(丧)搬家假(搬)探亲假(探)事假(事)旷工(旷)。
三、 统一请、销假制度
1、 请假手续
职工请各种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单,并说明理由或附上有关证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本人急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事先无法办理手续者,应委派他人或家属于缺勤当天向有关车间、部门提出申请,并补办请假手续。病假以三级及以上医院出据的医疗证明为依据;工伤假以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的鉴定证明为依据;婚假、产假以段计生专职签发的休假通知单为准,据实填报考勤。
2、 请假的批准权限
(1)、职工休病、事假每月(下同)在一天及以内者,由工(组)长批准;休2-3天者,由车间主任(科室科长、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