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改革。
⒉竞聘阶段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步实施改革。
⒊签订聘用合同
本着聘用双方自愿的原则,按管理权限分别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合同有效期3年;与内部退休和离岗待退人员签订《##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退休协议书》和《##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待退协议书》。做好聘用合同鉴证服务工作。
⒋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根据区安置未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妥善做好未聘人员安置工作。
㈢总结备案阶段(7月31日——8月底)
对聘用合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写出工作总结,报##区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做好人员职务、岗位变动和档案工资调整手续;做好文件、材料、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㈣深化改革阶段(9月1日以后)
社区教育中心领导小组继续抓好人事制度的深化改革,完善与之相配套的人员录用、考核、奖励、工资分配等方案;对聘后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管理等,确保中心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六、机构及岗位设置
㈠中心系统机构设置
中心系统设有法人单位8个,分别是##区社区教育中心(编制18人)、##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研究室(编制5人)、北京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编制2人)、##区第一职业学校(编制95人)、北京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区分校(编制6人)、北京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分校(编制6人)、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编制3人)、##区成人教育学校(编制26人)。
㈡岗位设置
各单位根据中心核定的编制,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岗位分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⒈管理岗位的设置
根据(京编办〔2000〕2号)文件标准,按照中心规定的职数设置,严格控制。
⒉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凡属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岗位均属于专业技术岗位(技工岗除外)。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专业职务结构比例控制相结合,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岗位聘任的统一。
⒊工勤岗位的设置
从事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岗位属工勤岗位。对于职能相近相似,工作量不足的要精简合并。可以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工勤岗位,要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
中心系统机构、岗位及职数见下表:
机构 岗位及职数(现有)
##区社区教育中心 中心办公室 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4名
社区教育科 科长1名、副科长1名、科员2名
学校管理科 科长1名、科员1名
教育需求调研科 科长1名、科员1名
##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研究室 副主任1名、科员 4名
北京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主任 1名、科员 1名
##区第一职业学校(北京市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区分校) 校长1名,副校长3名(其中电专校长1名),科室主任、科员及教师、工勤人员108名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分校 校长1名、副校长1名、教师9名
##区成人教育学校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分校 校长1名,副校长2名,科室主任、科员及教师、
工勤人员42名
七、聘任办法
㈠严格执行竞争上岗的办法。
㈡聘任程序:先聘管理人员,再聘专业技术人员,最后聘工勤人员。在参加竞争后,由法人代表聘任,并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报中心备案。
㈢聘任中可以打破原有干部工人身份、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