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内务考核考勤管理制度
库集中收付统计情况,缺漏一次扣1分。
(五)稽核部
1、没有按规定制订年度稽核计划报送领导核批的扣0.5分。
2、不按批准的稽核计划按时完成稽核任务的扣5分。
3、稽核后写出的稽核报告不能反映重要财务信息的扣0.5分。
4、对于在稽核中知晓的会计单位财务秘密,私自向外界泄露的,一次扣2分。
5、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在查阅、审计各单位账务时发现的问题,稽核部未能在稽核中发现,加倍扣相应业务分值。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每季度考核结束按考核结果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五条物质奖励实际发放金额按照以下的公式计算:个人实际所得额=当季奖励总额÷合计实际得分×个人实际得分
会计部工作人员每季度考核时在本人得分基础上另加5。
第十六条每季度实际得分前三名者单位内部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每季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含60分)者,取消当次考核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心主任办公室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年1月起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