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九条,“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才能召开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时,才能召开会议;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支部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的落实情况;四是做好记录,按时向支部汇报。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对党员进行培训提高,方式可灵活多样。
第十条,换届选举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每届任期三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推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换届选举时,应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时,选举有效。选举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程 序进行,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十一条,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底或次年初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由每个党员向全体党员全面汇报一年来个人学习提高、完成任务、党性实践的情况,接受其他党员和职工代表的评议。民主评议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书点评、代表参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发言结束后,下发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定格,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测评结果由支部委员会讨论确认。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公开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做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支部要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分阶段组织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激励党员苦练内功和岗位成才;教育党员正确认识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管理教育要树立“抓好党建促发展,进入管理起作用”的理念,注意探索解决好党员履行义务的全面性、党员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一致性、党员管理教育的有效性问题,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增强实效。
加强对外来务工党员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企业经营管理、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程序,把好质量关。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