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一)方案制定:由认证企业根据穗劳社函[2009]509号《关于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企业的特点制定本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定的方案。方案包括:组织机构设置、考核方式、报考条件、认证工作时间安排表等四方面内容。
(二)方案送审:方案制定后,由企业与本中心命题部沟通,确定所开设评定的工种名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及评价原则和方法是否达到要求,并在本中心命题部指导下进行修改,再由企业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审批。
二、评价认证考核过程
(一)试题及考核细则评审:企业在考核、认证前将所考核的试题及评价细则送本中心命题部,由命题部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备案。(考核细则要区分出理论成绩及实操成绩、答辩成绩)
(二)报班:企业在考核、认证前,持报考资料磁盘(可到本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索取“报考资料”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填写“广州市职业培训备案表”后送本中心制证室备案。
(三)报考:考核、认证前按正常的报班程序到本中心考核部报考。
1、领取个人档案表(内附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资料:呈报表2份,报名表1份,《广州市劳动力信息登记表》1份,广州市考生办理资助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原件由报考单位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章,由经手人签名确认,并上交报考资料的磁盘一张(报考的方式可咨询本中心考核部)。
3、送考核成绩:考核完毕,将考核成绩磁盘一张、成绩表一式三份(加盖企业人力资源部章)、大一寸无花边黑白照片一张及个人档案表送本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4、考评员推荐及确定:企业在报考时将各参加评定的职业(工种)的有关考评员资料送本中心管理部备案。
5、交费:按收费标准到本中心综合室交费(技能鉴定费用见附件),领取资助的办法另行通知。
6、办证:交费后,本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证书。
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