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业园入园企业考核评价办法
为提高入园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创新创业人才,特制订入园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自签订入园合同之日起,每年度考核一次。
一、经营业绩(60分)。坚持科工贸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以年技工贸总收入为考核指标,以50万元为基点,50万元以下得0分;50万元得10分;每增加10万元加1分,最高60分。
二、安全工作(10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责任制,按消防要求,配备消防设施(4分),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分)、安全操作规程(1分)、应急预案(2分)等。车间工作人员一律穿工作服(2分)。做到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发生安全事故,得0分。
三、卫生工作(10分)。创造园区优美环境,保持车间、办公室、公寓及卫生区的整洁、卫生。成立检查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取平均值做为考核结果。
四、管理、技术创新工作(11分)。
1、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以转化高新技术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为考核指标,转化一个高新技术项目得2分,引进一名高层次人才得0.5分,最高4分。
2、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申报一项专利得1分,注册一个商标得1分,最高3分。
3、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准入市场的能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得2分。
4、企业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设立企业网站。建立企业网站的得2分。
五、常规工作(9分)。
1、如实报送月、年度报表、考核材料,列入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的,按时报送统计报表,迟报一次扣1分,最高分3分,直至扣完为止。
2、按时交纳水、电、讯、暖等费用;迟交一次扣1分,最高分3分,直至扣完为止。
3、积极参加管理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培训班等。以参加次数为考核指标。每缺席一次扣1分,最高分3分,直至扣完为止。
六、本考核评价办法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分-90分)、及格(60分-70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
七、对于考核优秀的企业,优先列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于考核不及格的企业,区科技局对其重新评估,对发展无望的企业,限期1个月迁出创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