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私营企业主入党政审办法试行
。如无特殊情况,各政审部门应在收到《私营企业主入党政审函》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审,并将政审意见书面反馈给基层党委。
5、基层党委将各政审部门反馈的《私营企业主入党政审反馈表》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政审意见,然后将《私营企业主入党政审登记表》、《私营企业主入党政审反馈表》、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查。
6、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审查后将审查意见通知基层党委。
五、有关要求
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各联合政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党员质量。
对社会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要个人出资人入党的政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市私营企业主入党政审办法(试行)》由(gwku.net)整理,欢迎阅读市私营企业主入党政审办法(试行)。
企业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