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应包括对党的熟悉、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入党态度等内容并附有个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及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支部收到申请书记后要予以登记,进行培养。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
对申请入党的人,可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制定措施培养。培养的主要办法是:
(1)收到申请半月内要找本人谈话提出要求。
(2)支部指定1-2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
(3)集中进行党的“三基”知识培训教育。
(4)入党申请人要参加政治学习和马列小组学习。
(5)党组织可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并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给他们压担子,促进他们进步。
(6)支部要定期考察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至步半年一次,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上。以备发展时,上级组织审查。另外,也可采取其他措施,使入党积极分子真正从思想上入党。
三、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的确定,要由党小组或支部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学生发展对象的确定,须经全体团员民主推荐),支委会进行全面考察分析来确定。只有经过培养教育一年以上,表现突出,而且被大多数党员群众信任的入党积极分子,才能作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确定须经党总支审核、备案。
四、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需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是:同本人谈话了解;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支部通过政治审查,要依照政审的内容形成一份综合政审材料,附上调查材料,发备发展时,上级组织审查。
五、发展前预备和予审
支部发展新党员要进行全面审查,经支委会研究和全体党员讨论认为合格后,向党总支全面汇报,进行予审。发展学生党时,支部向党支汇报后,党总支要派组织员深入到各班级进行了解,并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发展的意见。只有党总支予审同意后,才能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教职工党员,总支审查后要写出《预审报告》。联同其他有关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派人考察复审,同意发展后,方可填写《入党志愿书》。预审时,做到入党动机不纯的不发展,没有政治审查的不发展,教育培养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取得业余党校合格证书的不以展,学生团员没经团组织民主推荐的不发展,手续不钱、材料不齐的不发展。
六、确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发展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支部确定或由发展对象约请,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好《入党志愿书》,并如实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要对党忠诚老实,要严厉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如实填写清楚,不得弄虚作假。 七、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大会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熟悉,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
说明的问题等。
(2)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提出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5)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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