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疑难问题开展研讨,以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集体学习和讨论时间,原则上每周半天,农村党员和企业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但要保证每周不少于8小时。
3.个人自学。党员个人要按照支部的学习规划,制定自学计划,坚持挤时间学习,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8小时。
4.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班子成员要坚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双重责任、双重学习、双重生活、双重成果”的经验,以提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认真搞好集中学习与讨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
5.培训学习。党员要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类培训学习,诸如参加党员干部培训基地培训、党校或其他高等院校学历培训,以及参加各种专题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挂职锻炼、外派交流等学习培训。
6.结对帮学。对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由文化程度高的党员与其结对子,共同学习交流,并指导和帮助他们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对一些离退休和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党员,要定期不定期地”上门送学”;对一些因工作繁忙而无法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指定党员为其”补课”。
7.网络助学。充分利用河南教育网络优势,开辟“党员网络教育”专栏;大力推广远程电化教育,加强对农村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
8.立观教学。可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展出、影视节目,进行形象直观教育。
9.实践验学。为提高党员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定期组织党员开展理论研讨、体会交流、技能竞赛活动;也可组织党员到生产经营一线向基层干部求教,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活跃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四、保障措施
1.改善学习环境,注重学习场所建设。要加大学习投入,保障必要的学习经费;加强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室、图书馆(室)、文化大院等学习场所的设施建设,使党员学习有制度、有规划、有记录、有书籍、有学习档案、有学习场所。
2.开展创建”学习型党员”活动。创建”学习型党员”活动,是促进学习的有效载体。各级党组织要以支部或党小组为依托,紧密结合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分别制定创建标准,提出学习要求,强化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党员争当勤奋学习型、创新工作型、为民服务型和廉洁自律型先锋的一种良性学习竞争机制。
3.健全党员经常性学习激励机制。要树立学习典型,推广学习经验,对长期坚持并学有成效者,给予一定形势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以此形成正确的学习导向。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高度重视党员经常性学习工作,把它作为一项硬性任务,与经济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建立党委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抓党员经常性学习的责任制和联系点制,使经常性学习工作责任到人、齐抓共管。
2.实行述学、许学、考学办法。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学习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实行述学、评学和考学办法。述学,即党员汇报个人学习情况;评学,党员之间互相评定学习成效;考学,党支部或上级党委以问卷或开卷两种形式出题进行考试测验。
3.加强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是落实学习制度,检验
学习效果的必要手段。对各阶段开展的各项学习课程,都必须从教育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检查、严格的考核验收,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对重要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中教育,还要组织必要的考试。检查考核工作应由上级党委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历次考核考试的成绩要记入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