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
; 五、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19、牢记 “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搞特殊化。
20、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方便让给别人,困难留给自己。
六、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21、牢固树立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意识,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维护侨联的形象,保持清正廉洁。
23、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无以权谋私行为,时时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做到“八项要求”、“五个不许”。模范遵守机关制定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4、扶正压邪,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严格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25、模范维护国家、集体、人民的利益;见义勇为,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6、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积极为侨联事业发展献计献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7、尊老爱幼,正确处理家庭及邻里关系,有良好的家庭美德。
八、勤奋工作,业绩突出
28、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分发扬“团结、爱侨、创新、发展”的省侨联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9、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工作技能,办事效率高,完成任务出色,政绩突出。
30、以身作则,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好党赋予的工作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善于从政治上、全局上分析和处理问题,具有驾驭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省侨联机关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不合格党员一般是指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不符合党员条件,失去党的先进性的党员。其主要表现是:
一、理想信念动摇
1、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公开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言论。
2、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动。
3、参加“**功”等
党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