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招待管理制度
和招待金额(大写),招待住宿也应照此办理,以便与办公室备案记录核对。
第十二条 费用结算程序。
(1)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核对认可并签字;
(2)分管领导或当事人签字认可;
(3)财务审核;
(4)局长审批。
第十三条 本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局党组研究意见为准。
党员管理制度
和招待金额(大写),招待住宿也应照此办理,以便与办公室备案记录核对。
第十二条 费用结算程序。
(1)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核对认可并签字;
(2)分管领导或当事人签字认可;
(3)财务审核;
(4)局长审批。
第十三条 本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局党组研究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