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把握安全生产动态。
十二、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十三、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保卫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治理和审批;
(3)把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治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十四、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
(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
工作;
(2)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十五、供给、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治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给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治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6)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十六、设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3)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
(4)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
十七、工程建设治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落实“三同时”;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及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6)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十八、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