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引用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
4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4.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经营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4.2经营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5.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5.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5.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5.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附录:
电气临时线路敷设审批表
申请单位
接线地点
临时接线原因及防护措施
临时接线
示意图
使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申请人
单位领导意见
经营部意见
实施单位意见
安装人员
签名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贮存,领用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装运,贮存领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3术语
3.1燃烧材料
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
3.2易燃液体
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
3.3可燃液体
闪点大于45℃的液体.
3.4闪点
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
3.5爆炸下限
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
4易燃易爆品危险性分类
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 28℃25kg).
4.1.2女职工禁忌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kg的作业).
4.2经期保护
4.2.1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a.冷冻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0~25kg)
c.《高空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作业(5~15m)
4.2.2女职工月经期应暂停前项规定的禁忌范围内的工作安排.
4.3怀孕期保护
4.3.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期,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医院建立孕妇保健卡.
4.3.2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
a.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镉,铍,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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