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
6.4.2经营部负责提出检验费用预算,计划部门负责落实费用.
6.4.3经营部按规定确定定期检验期限.
6.4.4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每年应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单位的检验安排意见(检验月份,台数,有关要求等).并负责配合检验部门完成本单位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6.4.5使用单位负责将检验报告书等资料,交经营部统一保存.
7考核与奖惩
依据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和处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和表扬,并记入操作证.
7.2对违反下列规定者,除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处分外,对机关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考核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7.2.1由于违反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监察规定受到上级监察处罚的.
7.2.2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取证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
7.2.3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7.4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使用后,应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领导处理,必要时报主管副总经理.
附录:
压力容器安全性检查表
内容
说明及结果
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则为不合格:
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无严重腐蚀和严重损伤
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压计等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定期校验
无渗漏现象
容器门的关闭装置应安全可靠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动力管线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公司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水,暖,电和压缩气体供输管路,线路的管理.
2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
2.1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应报告有关动力部门和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
2.2受压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冒然进行修理.如:储气罐,有汽(气)压包,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必须经过有关技术工人或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
2.3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备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
2.4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
2.5检修人员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检修项目不得修理.
3动力管线和运行状态的日常管理
3.1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月检"(含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进行;"季检"由维修技术人员协同进行;"年检"(含半年检)由经营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保各动力管线正常的运行状态.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3.2任何人有责任对各动力管路,管线发生异常现象或隐患,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进行修理和排除.
3.3电力线路和水,暖,气管路的安装和敷设要符合各有关规定和标准.
3.4各类动力管线维修人员,要熟悉管线的规格型号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时,停送正确,确保动力的正常供给和运行.
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
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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