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上
,电压不得超过12伏.
3.3.12.6严禁用可燃液体,水或其它潮湿物清洗,擦拭电器设备.
3.3.12.7在易燃易爆场所,产生大量可燃性粉尘的场所,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潮湿或产生大量蒸汽的场所,电器设备必须采用封闭防潮型.
3.3.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瓶阀,减压阀,压力表,瓶帽,易熔塞,防震胶圈等安全附件应保持齐全有效.所有气瓶都必须防止日晒,远离火源,距明火10米以上,避免冲击震动.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物的不同种类气瓶,严禁同车运输,同库存放.氧气瓶严禁接触一切油脂,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二者同时同处使用应相距5米以上.
3.3.14压力容器及其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水位计等各项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购买,安装,管理,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主管机动副总经理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严禁无证操作和违章操作.
3.3.15锅炉应安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不得与人员密集的房间,道路贴邻.锅炉及其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
3.3.16各单位的工具管理人员,应保证发放的各种工,刀,夹,模,量,吊等器具的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必须随时修理或更换,并有权对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
3.4.作业行为的安全要求
3.4.1进入工作现场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着装.禁止裸露上身上岗,注意文明生产.禁止穿背心,短裤;禁止穿裙子,高跟鞋;操作外露旋转机械严禁戴手套,围巾,领带,或其它颈挂物;严禁穿敞袖上衣,女职工和长发男职工必须戴好工作帽,严禁长发外露.
3.4.2作业中,特别是设备运转时,严禁嬉笑打闹,读书阅报,下棋玩牌,闲聊睡觉,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3.4.3严禁一切人员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车辆,阀门,开关.
3.4.4开始工作前应检查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先排除或报告,不得冒险作业.
3.4.5禁止超速度,超负荷使用设备.
3.4.6除正确操作外,人体必须与正在运转的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设备上登,靠,坐,卧.严禁从设备的运转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钻过.
3.4.7不得在运转设备上放置任何物品.启动设备之前,必须把工件和刀,夹,模具夹牢固,以防备启动后脱落伤人.设备上可调整移动的部件(如车床尾座,砂轮机的拖板,摇臂钻床的摇臂,动力头等)必须在设备启动之前固定,以防在设备运转时移动.在设备上装卸,调整,测量工件或装卸,调整工,刀,夹,模具,以及调整设备等,都必须先停机,并待设备完全停稳后方可进行.设备运转时如遇突然停电,或发现设备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并关闭电源,待确认恢复正常后再重新启动.
3.4.8检查修理,清洗设备必须事先做到:
3.4.8.1所有机动设备都必须先停机,关闭机上电源开关,还必须关闭机外电源开关,并悬挂"禁止启动"的警告牌.
3.4.8.2检修或清理水,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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