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总公司,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2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部组织,经营部配合实施.
3.2.1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总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响及预防措施等.
3.3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经理和分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3.1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分公司生产特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历年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3.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4.1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3.5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6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3.7总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8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3.9各分公司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分公司,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附录:
安全教育实施检查表
内容
总
人数
受教育人数
%
是
否
评价
说明
1.新入公司人员三级教育
2.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3.工程技术人员教育
4.安全技术人员教育
5.班组长教育
6.全员教育
7.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8.复训教育
9.复工教育
10.调换工种教育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
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2.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4.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处罚
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3.1.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3.1.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