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三章 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党委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公司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第十五条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6)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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