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规章制度
一、麻醉记录单治理制度:
1、麻醉记录单是手术治疗病人的医疗档案,也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珍贵资料。因此,要求麻醉医师必须认真填写。2、麻醉医师应认真、如实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完整清楚,要字迹清楚。
3、麻醉记录单专人负责治理,每月按日期整理一次。每年做出统计,统一治理。
二、麻醉前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制度:
1、对于疑难病例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少见病例,在科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术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2、回顾性总结手术麻醉病例和重危病人的抢救过程及经验教训。
3、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主治医师担任,院内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担任。
4、因病情或术前预备不足需停止麻醉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会诊同意。
5、会诊病例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本上。
三、麻醉药品治理制度:
1、专人负责治理,定期检查、领取。
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外,麻醉医师凭毒麻药处方领取。
3、急救药品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以利抢救急需。
4、麻醉中非凡用药,需经负责麻醉的主治医师同意后才可应用。
5、麻醉药品(毒麻药)不得外借,非凡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四、麻醉机和仪器治理制度:
1、麻醉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仪器。
2、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3、麻醉机、监护仪等珍贵仪器由专人治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缺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率。
4、喉镜等麻醉器械专人治理,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五、消毒制度:
1、麻醉器械:螺纹管、呼吸气囊、舌钳等每次用完后浸泡、清洗、消毒或熏蒸,以防交叉感染。
2、浸泡酒精等溶液的容器定期更换。
3、放置麻醉器械盘及盖单一人一用一消毒。
4、一次性消耗材料用后,由使用者浸泡、毁型。
六、交接班制度:
1、主班医师与夜班医师交接日间麻醉工作及尚未结束的急诊手术。
2、交接抢救箱、麻醉器具及毒麻药品使用的情况。
3、主班负责日间急诊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和科内院内抢救工作。
4、主班或护士负责请领补充当日使用的药品。
七、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1、麻醉恢复室是密切观察麻醉病人清醒的场所,对手术、麻醉后危重病人进行监测治疗,及时观察病情变化,提高手术麻醉后病人的安全性。手术后由于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作用尚未消失,常易发生呕吐、误吸、缺氧、高碳酸血症、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常导致心血管功能与呼吸功能紊乱。因此,在麻醉恢复室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和治疗,并及时记录。
2、恢复室病人常规监测一般项目包括:血压、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常规、尿量、补液量及速度和引流量等。
3、恢复室内应给予病人充分镇静、镇痛以减轻各种并发症。
4、病人离开恢复室应符合下列标准:
(1)全麻者需完全清醒,能正确回答问题,呼吸道通畅,循环功能稳定,血氧饱合度下降不超过术前的3-5%。
(2)椎管内麻醉病人通气量满足,一般状况稳定。
5、恢复室在麻醉科领导下,由麻醉科医师主持日常工作,其职责范围同麻醉科三级医师负责制。
八、疼痛治疗制度:
1、疼痛门诊除遵守门诊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外,强调病历的书写要规范化
,保管及随访要常规化。
2、病人治疗前应明确诊断,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3、疑难病例应请上级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