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预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
.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把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重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术前讨论制度
一、所有住院手术病例(急诊入院手术除外)均应进行术前讨论,非凡病例应报医务科备案或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
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织(主持),手术医师、护士及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重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非凡情况可邀请家属或单位领导参加。
三、讨论内容:诊断和诊断依据;手术指征和手术禁忌症;术前预备,如非凡检查、血源等;重新开展手术应订出手术方案;术中可能发生的困难与意外,以及防范措施;麻醉选
择;术后护理,术后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手术人员、麻醉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组织和安排。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四、术前讨论要做好记录,并随同病历归档。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病人住院10天内未能明确诊断或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无效且住院时间超过3天的患者,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由科主任组织院内
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二、若经院内专家会诊后仍未能明确诊断的,须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邀请并组织院外专家进行会诊。
三、讨论前,主管医师应积极预备有关病历资料,明确提出讨论目的;讨论时,应具体做好讨论记录,并于讨论完成后,将相关内容在病历中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住院死亡病例,要求在死亡后1周内进行讨论;如为非凡病例,科室则应及时组织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讨论,但不得超过2周。
二、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如遇疑难问题,可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三、主要讨论内容: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检查及治疗是否及时和适当;死亡原因或性质;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今后工作中应注重的问题。
四、死亡讨论应记入病历,留档备案。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应由经治(或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指挥,严厉认真,分工协作。
二、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如需会诊者,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的原则,及时组织会诊,院内大会诊应报医务科协
助组织,各类医务人员接到急会诊后应随请随到。一切抢救工作要作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三、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医师的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血空袋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
查对。
五、抢救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