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疗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实施治理办法
测评、招标程序。
5、计划生育:生育指标,生育二胎条件。
四、“公开”的程序
公开必须严格程序,明确内容、区别、范围,讲究实效。
1、提出公开事项。根据医院治理中的实际情况,或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要求由领导小组提出的和办公室责成有关科室提出的公开内容。
2、实行责任审查。凡是向群众公来的内容,实施小组办公室对承办单位的预备情况要进行审查,负责提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3、明确“公开”方式。根据“公开”内容和工作要求,按领导小组提出的公开的时限和范围及实施方式。
4、建立复议制度。“公开”的内容凡遇有群众争议较大或反映强烈的,由监督小组或职工代表组长提出复议,并将复议书提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群众意见重新审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求同存异。必要时由实施小组组织重新“公开”。
5、落实“公开”内容一经通过,实施小组负责推动承办部门及时、准确地贯彻执行。
6、反馈“公开”情况。“公开”内容要用板报、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公布。
五、“公开”的方式
1、例会制度、院周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2、简报、宣传橱窗等。
六、“公开”的考核
1、院务公开每半年自查一次,自查情况由领导小组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公开的内容及时报告院办公室备案。
七、监督机制
1、院领导班子监督。把“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的专项内容。谁负责谁自律。做到自觉自查自纠,互相监督,集体推动。
2、实行民主监督。强化职工代表监督力度,建立职工代表例会制度和“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八、附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疗医院和院属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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