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三、四、五部分)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三、四、五部分)
第三部分清理结算和结账
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
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上交下拨款项数字。年终前,对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所属各
单位之间的全年预算数(包括追加追减和上、下划数字)以及应上交、拨补的款项等,都应按
规定逐笔进行汪理结算,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领拨经费数和上交、下拨数一致。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应交款项,应当在12
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拨款应截至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如
实列报。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至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年的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
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面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
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事业单位年终应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用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应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
账面数字,一般应同实存的有价证券核对相符。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汪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作到账实
相符,账账相符。事业单位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
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冲转办
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经,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
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
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事业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引级单位审批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的编审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把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有的编审工作。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报表格式及说明详见本制度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凭证》、《事业单位会计账簿》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对于有专款收支业务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要求编报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报表格式另定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应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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