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采取个人申请、基层逐级考核推荐、部门审核、选聘工作专业评审组评审、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评聘前公司将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的数量、条件标准等情况进行公布。选聘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向
全公司职工发布信息。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构成及岗位分布情况,按专业或工种下达选聘指标的分配。
(三)基层推荐
申请参加选聘的人员,填写选聘申请表,提交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能反映自身条件和资格的证件、资料,
技术专家各分公司级单位进行提名推荐。岗位操作能手由小队级单位量化评议后向分公司级单位推荐,分公司级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后择优向公司推荐,
(四)部门考核
公司对分公司推荐的人选及其业绩成果进行审核。
(五)评议审查
由公司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选聘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业绩评审,技术专家通过评审直接确定拟任人选。岗位操作能手通过基层逐级考核推荐,公司选聘专业评审组对基层小队、分公司级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按下达指标的1:2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评审组进行民主测评、组织谈话、获奖成果和理论、技能(考核细则根据岗位实际由公司选聘评审组相关部室成员牵头另行制定)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思想素质、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解决要害问题能力、相关知识、群众公论等.整个考核采取百分制,民主测评占10,业绩考核占10,获奖成果占15,操作技能笔试占最后得分15、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最后得分的50。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讨论审批
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讨论审批,办理聘任手续。
第五章治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公司技术专家、公司岗位操作能手每两年选聘一次,实行动态治理。
第十三条公司对技术专家建立考绩档案,每年考核一次,对其学识水平、业绩成果及政治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表现平平的进行诫勉、两年内无重大成果的不再参加下届选聘,取消相关待遇。若取得了新成果,业绩突出,可以连选连任,享受相关待遇;公司对岗位操作能手每年考核一次,对操作技能无提高的进行诫勉,对两年内不能适应新设备操作需要,没有进行实践经验总结和推广的,不再参加下届岗位操作能手选聘,取消相关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确实能够起带头作用的,可继续连选连任,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四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纳入公司级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治理:
(一)调离本公司工作的;
(二)技术专家调离专业技术岗位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操作能手调离原从事的操作岗位的;
(三)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工作表现差,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不履行聘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
(四)因本人失误造成责任事故的;
(五)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受到党纪国法处治,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受行政处分的。
第十五条根据技术专家的业务专长,安排他们到钻井生产和专业技术的要害岗位工作,鼓励他们充分施展才能。
(一)在公司重大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对外合作项目或重点生产项目的要害技术岗位上,承担重大或开拓性的工作;
(二)参加公司的重大技术、经济决策的咨询、可行性论证,以及科学技术等发展规划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