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非生产性支出的界限,不以乱挤、乱摊成本、资本性支出不准列入成本。成本开支范围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不能政出多门。
4.2.6.2对于各种费用按一定标准考核到科室、班组,奖惩结合,把成本费用控制在省集团公司下达年度计划内。
4.2.6.3坚持抵制地方自行出台的各种集资、摊派和不合理的加价收费。
4.2.6.4加强企业自我约束,贯彻稳健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成本,不得以少进成本,少列财务费用,搞虚盈实亏,套取消费基金。
4.2.6.5优化成本结构,合理控制成本。要适应形势的变化,重点加强对购电成本的控制,加大各种消耗性费用的控制力度。
4.2.6.6建立成本预算控制制度,强化费用预算计划的刚性,实行成本治理和资金治理相结合,严格按预算和时间进度使用经费。
4.2.6.7加强技改、大修、业扩等专项工程治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4.2.6.8业务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报销实行主管一支笔签字,一支笔验收,谁经办谁签经手。
4.2.7会计电算化治理制度
4.2.7.1会计凭证应审查无误后,方可输入计算机,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汇总记帐、产生报表等工作。
4.2.7.2计算
机操作人员在操作中若发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时向财务负责人或系统治理员汇报,并作好记录,尽快恢复。
4.2.7.3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禁止使用外来软件软盘。
4.2.7.4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不得将财务计算机设备借出。
4.2.7.5会计软件,会计电算化资料应由专人严格治理,财务会计电算化的备
份盘,应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各盘标签上应注明数据目录和日期,并作双备份,分开地点保管。
4.2.7.6非财务科人员查阅财会电算化资料,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由财会电化操作员查询提供资料,非财务科人员不得擅自运行计算机查询资料。
4.2.7.7计算机系统治理员和操作员应严格按操作权限进行计算机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4.2.8财务分析制度
4.2.8.1财务科每季进行一次财务分析,并向局领导提供经营活动分析报告。
4.2.8.2财务务分析活动,全科人员应全部参加。
4.2.9培训学习制度
4.2.9.1财务人员应加强业务知识及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对新事务、新政策要花时间、花精力去学习、去把握,并在工作中去运用。
4.2.9.2在日常财务会计业务工作中严守财经法纪,在办理财会业务的过程中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规章制度。
4.3销售收入治理制度
4.3.1销售收入的实现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据实入帐,并适时进行帐龄分析,区分出不良资产,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4.3.2对电费的回收工作,实行奖金与电费回收率挂钩考核的办法,责任落实到个人在百度搜索:财务科科室职责治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