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提供白担保资产及其相关债务。
(6)公司债务偿还时间﹑利率及有关事项。
(7)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8)资本﹑公积及盈余的变动情况。
(9)影响当期损益的重大原因。
(10)呆账及闲置资产处理情况。
(11)资本支出执行的情况。
(12)其他应加说明的非凡事项。
第三十七条由于物价或其他经济状况的变动,导致会计报告不能正确表示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时,对其差异附适当的说明或补充资料。
第三十八条会计报告编制的原则。
(1)应显示要点:凡重要的科目、项目或金额,应予分别列示或单独说明,不重要的项目,可择其性质相似者并列。
(2)计价基础应加以说明:资产类项目的价值如以其市价重置成本计价者,均予以说明。
(3)一致性:会计报告的格式及编制方法应各期一致。所应用的会计原则如有变更并足以影响其计算结果时,应将变更情况附注说明。
(4)充分表达:会计报告应能满足阅读者的需要,并使不发生误解,凡报表未能充分说明者,应另以文字补充说明。
第三十九条对生产成本预算数与实际数的差异应作适当的分析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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