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单位财务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报告的数字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三)拥用、使用的**资产是否合理、有效、节约,是否进行了资产维护;
(四)**资产是否受到侵犯、损害,是否出现流失的现象;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擅自处置镇属固定资产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镇属各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