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信访工作效率,降低信访工作成本,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考评制度,确保信访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现提出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目的
通过考评,全面掌握基层完成信访工作指标情况,准确把握工作方向,及时加强指导,激励基层优化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考评依据
根据*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和本区信访工作实际,制订《*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四、考核方法
考评采取定性评估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街道(乡)、开发区自查与区复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性评估采取现场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法,对相关工作指标进行评估。定量考核采用见面访谈、电话调查信函调查等多种方法,对各街道(乡)、开发区信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各街道(乡)、开发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方案、自查结果的相关数据及详实的评价材料上报区信访局。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考评组进行复查,对各街道(乡)、开发区自查结果给予综合认定。
五、考核内容
(一)领导重视信访工作(6分,有书面材料)
1、党委、政府将信访工作纳入全年综合考核之中(2分)。
2、党委、政府研究信访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2分),少一次扣1分。
3、党政领导包案处理重大和疑难信访问题全年2件以上(2分),少一件扣1分。
(二)控制上访(35分)
1、无人进京上访。(6分)
(1)出现个访一次扣1分,二批次扣4分。
(2)出现集访一批扣6分。
(3)全年未发生赴京上访加5分。
2、无人去省上访。(6分)
(1)出现个访一批次扣1分,三批次扣4分。
(2)出现集访一批次扣3分,二批次扣6分。
(3)全年未发生去省集访加3分。
3、无去市集访。(6分)
发生集访一批次扣1分,发生20人以上的集访一批扣2分,发生20人以上的重复集访一批加扣1分,全年未发生去市集访加3分。
4、控制来区上访。(6分)
发生一批集访扣0.5分;发生20人以上的集访一批扣2分,发生20人以上的重复集访一批加扣1分,发生异常处置不力扣2分,全年未发生来区10人以上的集访加5分。
5、有效化解群访问题(书面材料)有一件加4分,不封顶。
(三)对上访老户的处理(8分)
对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老户,规定处理时间内全部报结(8分),未报结一件扣2分。
(四)信访信息(6分)
1、每月向区信访局报送预警性信访信息或已发生的重大信访处置情况不少于2条(2分),每少1条扣0.5分。
2、每季开展一次村级信息员活动(2分),少一次扣0.5分。
(五)报表和总结(4分)
1、每季做好信访接待情况汇总和上报(1分)。
2、有信访工作半年小结,年终总结(1分)。
3、每月一次信访情况分析(1分)。
4、对重点信访人有工作措施(1分)。
(六)基层信访工作(15分)
1、有清楚规范的信访工作台帐(2分)
(1)台帐不清楚扣1分,不规范扣1分。
(2)规范台帐在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