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信访制度市
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答复信访人。经复查,信访事项处理正确的,不再处理。
上级行政机关发现下级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者责成下级行政机关重新处理。
十一、信访案件经审核可以结案的,办公室应当及时办理结案手续,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十二、信访干部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接受贿赂;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工作秘密和信访人要求保密的内容,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交给或者通知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十三、办公室应当注意掌握信访中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科室提供信息;各科室要做好信访反馈工作。
信访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