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信访工作的领导,完善和规范人事信访工作,提高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平安*”建设,根据《*省信访条例》和县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局领导班子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召开会议,研究信访工作。
二、研究信访工作的内容:
1、研究制定本局信访工作的制度、职责分工,确定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分析全局信访工作形势及《管理责任书》各项内容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决定得要信访案件的处理意见,督促检查有关信访案件的处理;
3、研究解决涉及全局性、疑难性和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
4、研究解决的其他信访问题。
三、原则上每季1次研究信访工作,如遇重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四、会议研究信访工作的具体议题,由局办公室提出,各科室(中心)需要提请研究的事项,向分管领导报告后作好书面准备,由局办公室提出申请。
五、对会议议决的信访工作事项,各科室(中心)应抓紧办理,并向局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或办理结果。
*县人事局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察民情、解民忧,根据《*省信访条例》及县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度本制度。
一、局领导应高度重视群众来信,严格按《*省信访条例》及本县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认真阅批群众来信。
二、局领导在收到群众来信后,应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受理, 由局办公室交局长阅批,并由局长根据来信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处理建议:一般信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示,指定责任领导,落实办理科室;对反映的内容较为得要或较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群众来信,应立即按上述程序作出处理;对特别重要的信件,应当和县有关领导、县信访及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三、对省、市主管部门,县领导及信访局转交本局输的群众来信,由办公室登记后交局长阅批,由局长根据来信内容及领导批示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后交职能科室承办。
四、对群众写给本局领导的来信,办公室要及时进行整理、登记。对明确受信人的信件应呈受信领导;对未明确罢名受信人的信件,统一交局长批办;对认为较为重要的信件,应当向阅信领导提办理意见和建议。
五、群众来信办理意见确定后,职能科室应形成书面答复材料,交分管局长审阅同意后交局长签发,由局办公室统一答复来信人并抄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少数简单信件可电话答复,但需将答复意见书面告知办公室。
*县人事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信访条例》和县信访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方式包括:定期约访和日常接访。
1、定期约访:根据本局信访工作特点,为方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反映问题,对退休干部管理有关问题实行定期约访,分管局长(必要时欺其他局领导也应参加)每月15日到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现场办公,听取意见建议,开展政策宣讲,开展政策宣讲。
2、日常接访:局领导应把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对一般性群众来访,随时予以接访,不得借故推诿。
二、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