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条例实施后办理群众来信办法
综合材料过程中形成的部分文字材料;其他比较重要的需要归档存查的原信及信件办理资料。
五、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一)工作纪律
办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信访局和省、市信访局各项工作纪律,按《信访条例》规定的处理程序和时限,依法、及时、公正地办理来信,不得推诿拖延、敷衍塞责;对重要、紧急来信事项,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提交来信情况分析报告的各种数据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款、有价证券、书籍、字画等;对来信人电话查询来信事项办理情况的请求,应按有关规定如实答复、解释,不得拒绝;办信工作人员与来信事项或来信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信访条例》和《保密法》、《信访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不得对外泄露工作秘密,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或内容转送、透露给被控告、举报的人和单位;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来信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隐匿、毁损,不得擅自将重要信件带出机关;领导同志有关信访工作和信访材料的批示以及来信统计数据等,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传播。
信访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