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库房内要备有空调、去湿机、灭火器、温湿度计、防腐剂等设备材料,做好防腐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蛀等“六防”工作。
3、 为房内严禁吸烟及明火。
4、 库房和档案柜要保持清洁,库内不准堆放杂物。
5、 每天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
(二) 干部档案的保密要求:
1、 干部档案库房为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 任何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入公共场所,个人不准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
3、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也不准用电话索取或提供干部的全面情况和涉及政治历史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4、 档案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废纸不得乱扔,一律按保密纸送造纸厂搅成浆或由两名同志负责监烧。
5、 大批运送干部档案,必须由政治上可靠的两名正式党员专车护送。
6、 节假日做好安全保密防范工作,每周五下午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一次安全保密检查。
干部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 对拟归干部档案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审查和鉴别。鉴别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 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
2、 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入档案。
(二) 鉴别工作方法、内容:
1、 判定材料的真伪。
2、 检查材料的余缺。
3、 审查材料的手续。
4、 确定归档的材料。
(三) 对不属于归档的处理办法:
1、 有保存价值的文书资料,可交文书档案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保存。
2、 应退还本人的材料,要及时退还本人,个别不宜退还本人的,可经组织审查,领导批准后销毁。
3、 对归档手续不完备的材料,要及时退给有关部门补办手续,限期15天内寄回。
4、 对于无结论的审查材料,要退给有关干审部门做出审查结论后再归档。
5、 经鉴别确需销毁的材料,由干部档案室进行详细登记报请部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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