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人员不超过40%。
(二)餐标不得超过上级的有关规定。
(三)严格控制用餐酒水,酒水不得超标接待。
(四)本所内部往来接待,一般控制在食堂用餐。
四、接待费用控制
(一)凡业务接待需外出用餐的,应先通知办公室后报告领导同意,核报餐费时应办公室证明。未经证明报告的,不予报销。
(二)外出用餐原则上应到与办公室有结算协议的饭店接待。
(三)办公室负责接待范围的审核,财务负责做好接待费用开支的审核。
五、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有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使有办公室的部门要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登记,说明使用时间、期限、规模等情况,由所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室。
(三)使用期间使用部门要负责爱护好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将会议室用品随意带走或挪做他用损坏的共有使用部门负照家赔偿。
(四)、会议结束后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负责打扫室内卫生,关好门窗、电器,并向办公室及时说明并在申请登记报表上签署名字
六、会务接待
(一)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应提前一天报办公室。(二)单位会务工作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或由办公室指定业务部门专人负责。
六、接待用车管理
(一)接待部门接待须用车时,应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管领导批准,提前一天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车。未提前申请的不予派遣车辆。
(二)接待车辆应保持整洁完好,做好服务。
**公务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合理使用公务车辆,确保车辆安全,根据《**公务车辆使用暂行规定》及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车使用管理
(一)本规定所指的公务车包括接送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车、生活车、其它公务用车(不含值班的巡逻车)。
(二)公务车由所办公室统一派遣。
(三)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凭路单行驶。
(四)申请使用公务车程序:
1.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认后每天上午8:30前、下午2:30前报送办公室统一派车。
2.用车超出所辖路段的,所属各部门必须提前一天报办公室,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超出管辖路段的,由领导签字后派车。所辖路段用车的由办公室派车。
3.合理安排用车,节约使用,能合用的则合用,可派可不派的坚决不派。
4.车辆回场后应向派车领导报告。
(五)凡到处出差的除临时紧急事务外,原则上不派车,有3人以上同时出差的,方可派车。
(六)凡用车到市区办事需转乘其他交通工具的,交通费按财务规定给予核报。
(七)值班车辆管理:
1.办公室应根据节假日领导值班情况排出当月的车辆、驾驶员值班表。
2.值班车辆必须在本单位管理区域必要的公务行为使用,否则,超出此规定行驶按公车私用处理。
3.值班车辆原则上由专业驾驶员驾驶,领导干部不得随意驾驶公务车。
(九)车辆停场管理规定:
1.办公室对每天下班后的公务车指定具体的停场位置。车辆停场后,驾驶员不得再私自动车,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一经发现,每次扣200元,停班一周,并按租车标准扣缴用车费用。
2.车辆不得无故在外停放过夜,因公务在外停放的,须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由领导批准,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每次扣200元。
3.门卫对下班后驶出大院的车辆认真检查,并进行登记。对无派车单或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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