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调人员管理规定
委组织部、被抽调人员单位报告,以便及时掌握情况。
五、抽调工作纪律
(一)抽调人员的部门(或临时领导机构)应自觉遵守“适用、精简”的原则,不得随意抽调人员,尽量做到人尽其用,一岗多能;组织部门要严把人员抽调关,尽量减少抽调人员的数量,压缩抽调的时间,降低抽调频率。
(二)各用人单位不得借抽调工作人员之名,长期占用被抽调人员,凡因特殊需要必须留用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特别对不是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的留用,要严格遵守有关招录人员的规定坚持“凡进必考”。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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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