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忠于公司、忠于职守,自觉维护公司利益,热情关心和帮助他人,不计得失,不计名利地位,
做出无私奉献,受客户、员工、社会认可赞誉者;
8、其它功劳不菲事迹,值得提倡并褒奖者。
四、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记大功一次:
1、敢于当场制止侵害公司重大利益的事件,遇有险情竭力为公司减免损失者;
2、对“5s”执行彻底取得良好现场控制及经济效益,并能教育及提高他人水平者;
3、务实正直、大公无私有拒收贿赂、坚持原则之具体事件者;
4、举报揭发公司内部人员重大违纪事件者;
5、对管理、技术、工艺提出具体的改善方案,使公司创益者;
6、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并能教育他人,有突出表现者;
7、其它为公司创造经济价值,减免损失的重大事件。
8、有强烈的品质意识,严格执行工艺标准,执行iso9001:2000体系文件,每月
无人为重大质量事故,制程合格率在98%以上。
9、出现异常事件,临时紧急处理得当,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使其免受重大损失,或出现
紧急情况时不顾一切地援助受难者。
第十三章 处罚制度
一、处罚类别与标准:
1、警告(警告一次罚款10~50元)
2、记小过(小过一次罚款50~100元)
3、记大过(大过一次罚款100~200元)
4、辞退(包括留厂察看)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记警告一次:
1、在上班时间聊天、睡觉、打游戏、听音乐、吃零食或看无关于工作的报刊杂志者;
2、在厂区、宿舍、食堂、洗手间等公共场合乱丢污物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者;
3、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佩戴工作识别证者;
4、不愿执行“5s”现场活动,不愿参加各类培训,借口推托,但情节轻微者;
5、在禁烟区域吸烟,乱扔烟头,随地吐痰者;
6、因个人失误导致发生质量事故,但情节轻微者;
7、交通工具不按规定放置
8、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者;
9、无正当理由拒绝加班者;
10、积压公务延误实效者;
11、承办业务失职,情节尚属轻微者;
12、检查或监督人员业务执行不力者;
13、在工作场所内嬉戏、口角或喧哗扰乱秩序影响生产者;
14、上班打卡后不及时进入工作岗位者,而在工作场外休息或逗留者;
15、其它违背原则或规则之轻微事件者。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记小过一次:
1、曾记警告又故伎重犯者;
2、不慎撕毁、遗失公司经营重要之文件或资料者(需承担相关责任);
3、擅自托人打卡或帮助他人打卡,弄虚作假者(代打卡者以及持卡者同等处罚);
4、不愿执行“5s”管理,且有明显的对抗情节,造成此项工作阻碍者;
5、不服从上司指令,且有对抗情节达二次者;
6、包庇袒护下属违纪事件或隐瞒自己工作过失者;
7、未经许可擅自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8、蓄意欺骗上司、顶撞上司态度傲慢者;
9、虚报加班或涂改伪造出勤记录者;
10、利用出勤时间办理私事,影响公务者;
11、拒绝主管人员在工作上之合理指导、监督或工作安排;
12、执行原材料、物品验收、点交时有不确实之事者;
13、未依操作规范工作致影响生产者;
14、借故请假前往其它机构工作着;
15、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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