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由财务部核算工资。
六、离职扣除:
1、因工作移交不清楚,或无法退回之物品,按物品原价赔偿;
2、工作服:(冬装32元/件,员工夏装25元/件)
a) 试用期员工离职时工作服,按原价扣除工作服成本费用;
b) 正式员工(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离职时,按半价扣除工作服成本费用。
c) 入职一年以上的员工离职时,免扣冬装两件,夏装两件;超出则扣除成本费用。
第十章 工资与给付规定
一、本公司内所有员工的月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上一月度的工资,以现金方式结算。
二、本公司内所有员工辞职、退职的,工资发放日均以到期之日发放。
三、关于试用期内员工薪资给付规定:
1、所有员工试用期内实际工作不满一周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试用期内辞职员工工资的发放日均以公司规定的每月15日发放。
3、试用期内辞职员工应承担相应的劳防用品折旧费。
第十一章 员工职责及违职处罚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
二、工作上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三、厂牌、考勤卡应妥善保管,遗失应及时报管理部补发,厂牌工本费1元,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
四、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不得擅离职守;违者处罚5元/次。
五、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下班离开前,应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违者处罚5元/次。
六、员工应对直接上司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责;违者处罚10元/次。
七、员工对公司领导临时安排的任务拒不执行,违者处罚10元/次。
八、严格按公司的保密制度及职务保密准则规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违者根据情节轻重,公司保留送行政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力。
第十二章 奖励制度
一、奖励的类别与标准:
1、嘉奖(嘉奖一次奖金10~50元)
2、记小功(小功一次奖金50~100元)
3、记大功(大功一次奖金100~200元或以上)
4、入职转正后起开始,满一年者,从第二年开始计算年资,即600元/年,以此类推,每年底发放。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热爱集体,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2、团结友爱,主动化解同事间的纠纷避免事态升级有具体事件者;
3、揭发人员舞弊或有损公司利益之事件,使公司减免损失者;
4、积极推行iso9001质量体系,使产品质量得到提升,并有具体事件者;
5、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使自己的作业效率、质量有明显提升者;
6、积极参加公司培训,并能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者;
7、其它先进事迹值得提倡并褒奖者。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记小功一次:
1、积极向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采用,并产生明显效益者;
2、管理和技术协调有方敢于承担责任,受到各部人员一致认同和赞赏者;
3、对“5s”现场执行积极有效,并不断改善提升者;
4、增收节支方面成绩突出者;
5、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善于学习善于提高自己,并在工作中已取得明显的改善者;
6、维护公司利益,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敢于批评、揭发、制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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