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间距和密度,避免碰撞或其它伤害事故发生.把握不适应某种运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
2,体育设施器械要经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体育器械的事故隐患,当时不能解决的事,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及时报修,修复前不得使用.
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学校学生宿舍安全治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发展局《安全治理暂行办法》,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的安全治理,制定本规定.
学校开办学生宿舍,招收寄宿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应当确保学生宿舍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成学生宿舍楼,改建工程方案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经规划等部门审核批准.
学生宿舍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外廊栏板或栏杆,室外楼梯栏板或栏杆净高度不应小于
1100毫米,室内楼梯栏板或栏杆净高度不应小于900毫米;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走廊宽度不应小于1500毫米;
厕所,走道,楼梯间的照明,平均照度不应小于20lx;
学生宿舍楼内应设置厕所,方便学生夜间使用.
学生宿舍应当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铁栅栏门,禁止在二楼和二楼以上学生宿舍窗口安装固定式铁栅栏.
学生宿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生宿舍应当依照国家标
准设置安全标志,在通道显著位置张贴人员疏散示意图,并配置应急照明设施.
学生宿舍应当安装广播系统或报警系统.
学生寝室应当集中在一幢或几幢宿舍楼内,便于安全治理.
学校应当配备学生宿舍治理人员,参加夜间值班治理.治理人员应当包括:行政干部,保健医生,生活老师,并在上述人员中安排专人对学生宿舍进行通宵巡查值班,至少每二小时做一次巡查记录.
生活老师应当经过业务培训.
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实际,落实学生宿舍安全治理责任制,建立学生宿舍各项安全治理制度,制度包括:
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安全用电制度;
卫生治理制度;
患病学生治理制度;
珍贵物品治理制度;
行政干部,保健医生,生活老师值班制度;
通宵巡查制度;
夜间点名制度.
学校应当制订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
火灾处理预案;
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学生患急病处理预案;
治安事件处理预案.
学校对特异体质和正在患病的住宿学生应当予以登记,并给予必要的关心.
学生不应当携带珍贵物品和大额现金到学校,确因非凡需要带到学校的,应当在学校治理部门寄存,不带入学生宿舍.
学生上课期间和晚上熄灯后,学生寝室应当切断插座电源.
禁止在学生宿舍包括治理人员值班室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电源接线板,杜绝因违章用电造成的电路超负荷.
学校应当定期检修学生宿舍楼内的电气设施,对已经损坏的电气设施和已经老化的电线,应当及时维修更换.
严禁学生将蜡烛,火柴,打火机,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
住宿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有非凡原因准许离开学校的学生,值班老师要做好其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的记录.
外来人员(包括学生家长)未经校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宿舍.夜间原则上不答应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
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宿舍开展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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